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永泰县 时间:2023-07-13 15:15 浏览量: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进一步夯实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3〕33号)、《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开展“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市监特安〔2023〕144号)和《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市监特安〔2023〕15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落实两个规定为抓手开展“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大兴调查研究,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推动“党建领航、经济领跑、民生领先”行动,为我县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健全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责任体系为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有效提升特种设备风险防控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和一般事故,推动特种设备安全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到2023年底,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全部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安全总监、安全员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有效运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减少违法行为,减少风险隐患,不断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特种设备企业健全责任体系。督促指导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依法配备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分级负责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保证特种设备生产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督促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依法配备安全总监、安全员,建立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总监、安全员分级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落实使用安全责任制,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二)大力推进特种设备企业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督促指导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自查要求,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填写每日安全检查记录、每周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安全调度会议纪要等配套文件,客观、真实地记录和保存相关资料,确保责任落实有记录、可核实。

四、工作要求

(一)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永泰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工作专班,由县局质监总工程师任凌云任组长,县局特安科以及各所相应监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督促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带队开展工作,协调解决行动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二)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所有企业都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两个规定是市场监管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要求的重要制度成果,贯彻落实两个规定是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各所要高度重视,坚决落实好两个规定。

(三)全面开展宣贯培训。各所依据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配套文件参考模板及宣贯培训课件对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组织开展动员部署,督促辖区内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使其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安全总监、安全员配备,确定“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具体内容,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需要的配套文件。

(四)督促落实信息填报。各所要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开展补充填报工作,上传三类人员信息。已获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在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补充填报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信息;已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使用单位应当在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补充填报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信息;新申请许可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新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申请许可或办理使用登记时,填报上述人员信息。

(五)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各所要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两个规定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地见效,加强信息交流,结合实际编制简报,介绍经验做法,研究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

(六)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围绕“安全生产月”“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重要时段,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突出宣传重点,将落实两个规定作为宣传重点,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创新宣传方式,采用视频、动漫、图解等对两个规定内容进行解读,运用自媒体、新媒体等增强宣传活动的亲和力、渗透力、感染力;拓展宣传渠道,发挥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检验机构等作用,树立典型示范,组织实地观摩学习,搭建帮扶平台,提高宣传活动有效性。

五、时间进度

(一)督促落实阶段(2023年7月至8月)。各所要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配齐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建立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将管理责任细化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并按要求对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组织开展相应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同时,要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在线填报相关人员信息。

(二)检查指导阶段(2023年8月至10月)。各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配备安全总监、安全员的,以及未按规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的,要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1月至12月)。各所在前阶段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及时研究解决日常监管、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施行两个规定取得的成效,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六、有关事项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要求,落实两个规定工作推进情况,将作为今年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所在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对相关问题的说明细化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相关人员持证要求仍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执行,同时鼓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安全员考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各所于2023年12月10日前将工作情况报送至县局特安科。

 

                              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7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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